工单位、合同金额、已完工工程量、未入账工程量等信息,会计核算人员据此暂估资产及负债。
2.设备材料费。在会计期末,对于货已到,但尚未结算或结算预付款的,项目部列表确认到货施工单位、合同金额、到货金额、已结算金额等信息,会计核算人员据此暂估资产及负债。
3.工程建设待摊其他费用。对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,基本属于发生即付性质,及时确认在建工程;年末未确认差额基本可以忽略。但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,全额确认有关的债权债务。
4.出具在建工程盘点表,对已完工工程项目、未完工工程项目、完工时间(或计划完工日期)详细列表,由项目单位确认。
5.对于年末,需要提供对内、对外口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、明年预算等报表,由会计人员与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填列。
五、资产结转
在单项资产(能独立运行)或整体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,需要及时结转资产。实务中,在建项目工期长,投资大,往往单项或整体完工后,合同等仍需继续签订,这就需要预转资产。具体操作如下:项目管理部统计已到货和完工所有合同明细(做好备查记录);建筑安装合同需要决算的,按合同暂估;外方设备合同,按照合理估计金额,暂估设备价值;财务核算人员暂估在建资产和应付款后,结转固定资产。待实际投资确定后,按照实际情况,增加资产或调整资产价值。这里,对于调整资产原价值的,已提折旧可以不做调整。
六、结束语
搞好在建项目核算,需要树立大财务观念,立足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同时,还需要调动项目管理部门工作热情,各部门分工协作,通力配合,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。
参考文献:
[1]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.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,2006.
[2]财政部 建设部.关于印发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2004-10-20.
[3]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.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应用指南,2006. 上一页 [1] [2]
|